海安农商银行关于企业及个人银行账户开户
服务标准、负面清单、监督电话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小微企业银行账户优化服务和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流动就业群体等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现向社会公开本行企业及个人银行账户开户的服务标准、负面清单、监督电话,具体内容如下:
为防范不法分子冒名开户,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我行在办理企业账户开立、变更等业务时,须审核企业开户证明文件和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开户申请人与开户证明文件所属人的一致性,及开户意愿的真实性。
●开户流程
(三)网点受理。预审通过后,预约网点接收到开户任务,网点分配尽职调查任务。
(四)尽职调查。网点安排两名尽职调查工作人员实地查访,核实账户信息的真实性。核实一致后,与客户核实开户意愿,并将双录影像、经营环境图片及其他相关资料上传至账户管理中心。
(五)账户审核。账管中心审核员对各项资料审核无误后,办理开户。
(六)开户成功。账户开立成功后,将《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和密码信封传递至网点交付企业。企业账户自开立之日起即可使用。
●开户资料
企业客户开立账户时,应当按规定提交相关开户证明文件原件:
(一)《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的相关开户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以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时提供)。
(四)《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或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或相关资料。
●资费标准
本行暂免收开户手续费、管理费等一切开户相关费用。
●办理时限
对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经办人携带完整开户资料临柜申请办理开户业务的,开户网点审核符合开户条件后,原则上应于当日至迟下一个工作日内完成账户开立。
●风险提示
请您依法依规开立和使用单位账户,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出租、出借、出售、购买账户的相关法律责任和惩戒措施: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的单位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的单位,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不得新开立账户。
在为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提供银行账户服务过程中,本行始终遵循“风险为本”原则,综合评估账户风险,采取与账户风险等级相适应的风险防控措施,故特制定本行账户开立服务规范负面清单,并接受社会监督。
(一)不得要求小微企业提供与大中型企业相同的详细、完备的经营情况材料。
(二)不得仅以注册地址为集中登记地、以自有或租赁房屋作为经营地址等理由拒绝小微企业开户。
(三)不得仅以办公场所较为简单、没有企业门牌、雇佣人员较少等理由拒绝小微企业开户。
(四)不得将是否实际开展经营活动作为初创小微企业开立基本账户的条件。
(五)不得仅以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户籍所在地为异地等理由拒绝开户。
(六)不得要求小微企业存入大额存款、达到一定经营规模或绑定销售相关产品及服务等作为开户附加条件。
(七)不得出于成本收益等考虑拒绝小微企业开户。
(八)不得以账户开立成功后待激活、预留印鉴启用等方式影响账户即开即用。
三、个人银行账户开户服务标准
为了更好地为个人客户提供开户服务。本行将审核开户申请人身份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规性,并对开户申请人与身份证件的一致性和开户申请人开户意愿进行核实。
●个人账户开户流程
个人账户开户流程
(一)开户申请。客户可通过本行营业网点柜面、智能柜员机渠道申请开立个人银行账户。
(二)开户审核。本行将按规定审核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对开户用途合理且无明显理由怀疑开立账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予以开户。同时根据个人提供的辅助证明或利用科技手段获取的相关信息,结合客户职业、开户用途等设置与客户身份核实程度、账户风险等级相匹配的账户功能。
(三)异常开户复核。本行将科学、审慎判断客户异常开户情形,建立拒绝开户复核机制,确保拒绝开户理由合理充分,并向客户做好解释说明。
(四)后续管理工作。本行后续将对账户进行识别和管理,建立跟踪服务机制,根据客户需求,在补充完成客户身份核实后可视情况升级账户功能。
(五)简易开户模式。个人银行账户简易开户服务遵循“风险为本”的原则,落实个人账户实名制和客户身份识别规定,根据流动就业群体等个人的开户需要、提供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账户功能需求以及客户身份核实程度等,在明确告知客户简易账户功能有限、后续仍需进一步采取客户身份核实措施并经客户同意后,采用简易开户流程,快速开立账户功能与客户身份核实程度和账户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个人银行账户。
●开户资料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立时,应当按规定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登记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为居民身份证;不满十六周岁的,可以使用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
(三)台湾地区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四)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为中国护照。
(五)外国公民为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边民,按照边贸结算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账户管控
本行将存在交易异常的个人账户列入重点监测范围,监测其资金交易是否存在与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可疑情形。对经核查无法排除涉诈涉赌可能性的可疑账户,依法依规、区分情形采取适当后续控制措施,并移送当地公安机关。
●资费标准
本行对个人开立银行账户暂免收取账户开立费、账户管理费。
●办理时限
开户申请人证件齐全且不存在异常情形的,原则上本行将在收到开户申请或审核通过后立即完成个人银行账户开立。
●风险提示
请您依法依规开立和使用个人银行账户,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的相关法律责任和惩戒措施: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假冒他人身份或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的,5年内暂停其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并不得新开立账户。
四、账户服务监督电话
本行账户服务监督电话:0513-88896008;人民银行海安支行账户服务监督电话:0513-81853639。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