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决定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
一、会议时间
2025年5月29日(星期四)上午9:00签到,上午9:30开始会议。
二、会议地点
本行322会议室(海安市长江中路88号)。
三、会议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本行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出席对象
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截至2025年5月22日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股东。
六、会议议程
(一)审议如下议案:
1.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草案);
4.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报告(草案);
5.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监事会并修订《章程》的议案;
6.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额度的议案;
7. 关于修订《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关于修订《海安农商银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9.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听取如下报告:
1.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关联交易报告;
2.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三农”金融与普惠金融服务工作报告;
3.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董事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4.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5.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自评及其监事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6.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大股东情况评估报告;
7.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参会须知
本行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行的股东。参会股东及代理人须在2025年5月22日17时前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股金证、授权委托书(如有)到所在支行进行参会登记,并填写参会回执;委托他人参会的填写授权委托书。
八、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及代理人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本公告发布地点:《海安日报》、本行门户网站、各营业网点公告牌。
(三)联系方式:
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13-88926206。
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8日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