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农商银行2026年粮油类宣传品采购项目
一、项目概述
经我行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对海安农商银行2026年粮油类宣传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竭诚欢迎各生产厂商、经销商、代理商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要求
1、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类别 | 产品名称 | 主要规格参数 | 预计采购数量 | 采购单价限价(元) |
项目1 | 粮油类 | 福临门压榨一级葵花籽油 | 900ML | 10000 | 14.8 |
项目2 | 福临门压榨一级葵花籽油 | 1.8L | 9000 | 27.5 | |
项目3 | 福临门压榨一级葵花籽油 | 5L | 5000 | 68.5 | |
项目4 | 家惠一级大豆油(非转基因) | 900ML | 12000 | 16 | |
项目5 | 家惠一级大豆油(非转基因) | 1.8L | 7800 | 23 | |
项目6 | 家惠一级大豆油(非转基因) | 5L | 8000 | 53.5 | |
项目7 | 南梗9108大米 | 2.5kg,真空包装 | 29000 | 15 | |
项目8 | 南梗9108大米 | 5kg,真空包装 | 12000 | 26 | |
项目9 | 海天生抽酱油 | 500ML | 13000 | 5 | |
项目10 | 海天生抽酱油 | 1.9L | 15000 | 10.8 |
注:(1)询价响应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2)采购数量为初步框算,以实际订货量为准(定标后签订年度供货合同,订货量由采购方根据网点上报数量确定)
2、质量要求: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非转基因大豆油标准、大米及一级葵花籽油等标准。
3、供货数量:定标后签订年度供货合同,订货量由采购方根据网点上报数量确定。
4、供货时间与地点:首批供货时间于接到甲方通知后30日内送达,特殊情况按采购人要求确定交货周期,须配送至指定网点;后期补货必须于2日内送达。
5、质保期限:
成交供应商所供食用油、大米、酱油的生产日期需在采购人发出供货通知之日前2个月内,在保质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给予全套更换。
6、售后服务:
采购人采购的商品,有权无条件进行退、换货。
7、验收要求:
成交供应商在货物到海安准备分发至各网点前,须通知采购人进行验收,采购人通过查验货物相关资料(如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及抽检方式与样品质量对比,验收合格后方可分发。如发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品牌、规格不符合采购要求的,将终止合同履行并扣留其履约保证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法人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提供参加本次开标前的会计报表,必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应由税务、社保或银行部门出具);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询价响应的报价供应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货物及相应的服务(询价响应的报价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供货能力选择上述相应项目响应投标)。
四、报价响应文件递交
询价响应的报价供应商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报价响应文件、询价响应保证金转账凭证于规定的时间(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08日9:00前)密封送至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楼会议室,逾时则不予受理。采购人联系人:韩小鹏 13862728758,招标代理联系人:郁文娟 15862735909。
本项目报名费为人民币300元(不论参与多少项目报价,均按一次收取),在递交报价响应文件时收取,无论何种原因报名费不退。
五、报价事项说明
1.询价响应的报价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无效标处理。
2.响应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方式。
报价(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供货、运输、装卸、分发、验收、售后服务、相应的税金(13%的增值税)及规费及等一切费用。请各投标单位认真考虑其各种风险因素,成交后货物的综合单价在合同协议期内不作任何调整。
3.询价供应商可以同时投所有项目,也可以选择投标,不限中。
六、报价响应文件构成:
1.书面材料:
(1)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报价表;
(5)询价响应保证金转账凭证;
报价响应文件正、副本各一份,每页须盖投标单位公章。报价响应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响应文件。
报价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装订,正、副本并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2.样品:
开标现场无需提供样品,中标后需将样品提交采购人审查,符合要求的封存作为供货时的验收依据之一。如不符合要求,则取消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选择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人。
七、报价保证金:
(1)参与报价的每个询价响应的报价供应商必须交纳人民币20000元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以转账形式汇入以下账户,并标注用途。
(3)户名: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账号:3206213001201000004379
(5)开户行: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注:每个询价响应的报价供应商不论参与多少项目投标,只需提供一份报价保证金。
(6)投标报价人在投标时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单位所交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7)投标报价人用虚假资料获得成交资格,经查实取消成交资格,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8)投标报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要求撤销投标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9)投标报价人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10)未成交的投标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退还。
(11)被确定为成交的候选人,如成交无异议,报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时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八、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完成年度供货协议后无息退还。
九、成交原则:
询价小组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及样品进行审核,按照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采购公告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有效的最低报价者成交,如最低报价有相同者,则采购人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本次采购共包含10个项目,对单个项目而言,若询价时间截止后,报价人不足三家的,则该项目作流标处理。
十、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货通知供货,供货结束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天内,采购人凭成交供应商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货单,以及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网点后经采购人网点双人签验并加盖业务公章的签验凭证,结算货款。
十一、其他要求:
在询价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所投产品的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及及产品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否则视为无合同履约能力,取消成交资格,报价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采购人按投标时的报价次序确定报价次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十二、特别说明
各响应供应商仅需将询价文件在2025年11月08日9:00前送至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楼会议室即可,文件递交后无需等候或参加会议,可直接离开。
请各响应供应商注意,如需获取完整的询价文件、响应文件格式及采购合同,请直接联系代理单位联系人:郁文娟,联系电话:15862735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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